学生宿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
学生宿舍是知识传播和思想交流的中心,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。为充分发挥宿舍育人的作用,加强宿舍管理,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我校宿舍住宿生的特点特制定“学生宿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”,具体措施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1、规范对学生管理,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,充分发挥宿舍育人阵地作用。
2、优化育人环境,保障学生队伍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3、优秀宿舍达到5%,良好宿舍达到30%,合格宿舍达到60%。
二、学生宿舍目标管理实施细则
学生宿舍实行量化积分管理,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为依据,形成月打分制,检查结果做到月公布,并及时反馈到各系。学期末,作为奖惩的依据。
1、宿舍卫生检查及文化布置目标管理细则(100分)
卫生检查方面(70分)
检查内容(应得分) |
存在问题 |
扣分标准 |
地面干净、整洁 (10分) |
(1)简单打扫 |
扣1分 |
(2)未经打扫 |
扣4分 |
(3)有烟头、酒瓶 |
扣3分 |
(4)室内有垃圾存放 |
扣2分 |
门窗、桌椅清洁完好,物品摆放整齐 (10分) |
(1)门窗、桌椅有污点、脚印 |
扣3分 |
(2)桌椅摆放凌乱、有损坏 |
扣5分 |
(3)门窗、窗框、窗台有灰尘 |
扣2分 |
床铺平整干净,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(10分) |
(1)床铺凌乱,不叠被 |
扣5分 |
(2)床铺叠被、但物品摆放凌乱 |
扣2分 |
(3)床下物品摆放凌乱,有杂物、灰尘 |
扣3分 |
阳台干净、不乱堆放杂物 (5分) |
(1)阳台干净、物品摆放凌乱 |
扣2分 |
(2)阳台有灰尘、存放废品等杂物 |
扣3分 |
墙壁无脚印、无乱写乱画及屋顶无灰网 (5分) |
(1)屋顶、墙壁有灰网、污点、脚印 |
扣3分 |
(2)墙壁乱涂、乱画 |
扣2分 |
室内公共设施物品完整无损坏 (20分) |
公共设施物品包括衣柜、门划、门把手、门鼻子、桌椅、床、床板、床垫、书架、窗帘、灯具、插座、开关有损坏 |
扣2分/件 |
其它 (10分) |
(1)室内无宿舍长 |
扣4分 |
(2)室内无值日生轮流表 |
扣3分 |
(3)室内无清扫工具 |
扣3分 |
宿舍文化布置方面(30分)
存在问题 |
扣分标准 |
1、在宿舍内吸烟、酗酒 |
扣5分(烟头、酒瓶无人承认 全寝每人扣5分) |
2、晚归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,无故晚归、强行出入 |
扣5分 |
3、有特殊原因晚归寝者须出示辅导员假条,无假条或后补者一律视作无故旷寝 |
扣5分 |
4、在宿舍楼内无理取闹,大声喧哗,打架闹事 |
扣5分 |
5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违章电热器、电褥子、私拉电线、焚烧纸张废物等 |
扣10分并没收其用品 |
6、从宿舍窗口扔垃圾 |
扣5分 |
7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|
扣5分并没收宠物 |
8、在宿舍内打麻将或搞其他形式的赌博活动 |
扣10分 |
9、观看、传播淫秽书刊声像制品 |
扣10分 |
10、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|
扣5分 |
11、住宿生须使用宿舍统一配制的门锁,如私自更换 |
扣5分,(无人承认者,扣宿舍成员每人5分) |
12、故意破坏公物者,除按价赔偿外 |
扣当事人10分, 无人承认者,扣宿舍成员每人10分 |
13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|
扣10分 |
14、私自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 |
扣10分 |
三、学生宿舍目标管理奖惩办法
积分情况
1.扣分:
(1)依据日常检查评比结果,每学期末被扣50分的宿舍和个人,学工部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
(2)依据日常检查评比结果,每学期末被扣80分的宿舍和个人,学工部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。并取消其评奖学金、评优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、组织发展的资格。
(3)依据日常检查评比结果,每学期末被扣100分的宿舍和个人,学工部将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。并取消其评奖学金、评优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、组织发展的资格。
2.加分:
(1)依据日常检查评比结果,一月内无扣分者,在宿舍月评比中被评为“星级宿舍”,集体加5分,同时其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,宿舍长加10分;在一学期内连续被评为“星级宿舍”的集体,学期末将被评为“文明宿舍”并给予宿舍积分加50分,其宿舍成员给予加20分,宿舍长被评为“优秀宿舍长”加30分。
(2)依据日常检查评比结果,在宿舍布置评比中被评为“阳光之家”荣誉称号的宿舍,加10分,其宿舍每个成员加10分。
(3)在宿舍中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加10—50分。
(4)针对宿舍里的不良现象,及时上报给宿舍管理员将在给予一定物资奖励的基础上加10—30分。
(5)对宿舍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,经被采纳加10—20分。
(6)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总评,依据加减分数的高低给予集体或个人学期奖励和表彰。
评比标准
1.学生宿舍“文明宿舍”评比标准
(1)在一学期内宿舍卫生评比中,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的宿舍。
(2)在一学期中日常行为规范评比中无扣分的学生宿舍。
(3)在学期末宿舍文化布置评比中平均分达到25分以上的宿舍。
(4)凡达到评比标准的学生宿舍,不受比例限制。
2.学生宿舍“文明住宿生”评比标准
(1)在一学期内无违纪行为、在日常行为规范评比中平均分达到100以上的学生。
(2)凡达到评比标准的学生,不受比例限制。
3.学生宿舍“优秀宿舍长”的评比标准
在一学期内被评为“文明宿舍”的宿舍长为“优秀宿舍长”。
4.学生宿舍“阳光之家”评比标准。
(1)在宿舍文化布置评比中,达到30分的宿舍。
(2)凡达到评比标准的学生宿舍,不受比例限制。
学生宿舍“文明宿舍”、“文明住宿生”、“优秀宿舍长”奖励办法
1.凡达到“文明宿舍”评比标准的宿舍,授予“文明宿舍”称号,并给予其宿舍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2.被评为“文明住宿生”、“优秀宿舍长”的学生,学校颁发奖励证书,并给予物质奖励。在推优、评优、奖学金评定、特困生申请的评定时,学工部给予适当加分。
3.凡被评为“文明宿舍”、“文明住宿生”、“优秀宿舍长”的宿舍和个人,应继续不断巩固、提高、完善,如在日常检查评比中不能保持荣誉的宿舍,将随时取消其称号。